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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资交告字[2026]025号
经盐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池县****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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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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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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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地(G)[2025]-53号 | 盐池县****村 | ****平方米(合****亩) | 工矿用地(采矿用地) | R≥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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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35 | L≤15 | 净地 | 5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00分 |
| 盐地(G)[2025]-54号 | 盐池县****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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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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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 | 净地 | 25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10分 |
| 盐地(G)[2025]-55号 | 盐池县****村 | 8385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R≤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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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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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5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20分 |
| 盐地(G)[2025]-56号 | 盐池县****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R≤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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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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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5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30分 |
| 盐地(G)[2025]-57号 | 盐池县****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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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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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 | 净地 | 2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40分 |
| 盐地(G)[2025]-58号 | 盐池县****村、李庄子村、长流墩村、高沙窝村 | ****平方米(合****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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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25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09时50分 |
| 盐地(G)[2025]-59号 | 盐池县****村 | 566平方米(合0.85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R≤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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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 50年 | 3.29 | 3.29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10时00分 |
| 盐地(G)[2025]-68号 | 盐池县****区块(东区) | ****平方米(合****亩)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R≥0.9 | T≥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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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40 | L≤15 | 净地 | 50年 | **** | **** | ****09时00分 | ****16时30分 | ****10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盐地(G)[2025]-53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4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5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6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7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8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59号: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盐地(G)[2025]-68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土地竞得人取得该用地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自然日内与盐池县****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62万元/亩,达产后产值不低于27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并按规定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10号)和《自治区****厅关于印发 配套操作流程、指导性指标及示范文本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1〕192号)执行。 4.用地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内由盐池县****局负责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土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地上及地下管线迁移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盐池县****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953-****。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盐池县****局 | 宁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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