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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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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北排二通道-陶家路江泗门泵站(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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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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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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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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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勘********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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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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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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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北排二通道-陶家路江泗门泵站(二期)信息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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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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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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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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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 / 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由承担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任务的单位:****;③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项目的供货(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①和②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还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买方(或业主方)证明[买方(或业主方)证明上需载明买方(或业主方)联系人:****,并加盖买方(或业主方)公章],其他材料不予认可。注:1)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项目的供货(或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均可,附联合体协议书;2〕接受包含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中的业绩,但需同时提供买方(或业主方)出具投标人未将水利工程信息化(或数字化)项目分包的业主证明;3〕接受以分包形式承接的业绩,但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4〕接受PPP、BT 等投融资衍生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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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大禹****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 | 8,700,****元 | 480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符合要求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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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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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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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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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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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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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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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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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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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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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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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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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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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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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室二(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预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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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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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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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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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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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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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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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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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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