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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技术中心2026年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院      成都****中心2026年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服务      采购人:****、德阳、宜宾、泸州****室。      需按照采购人:****,提前两周与采购人:****,确定计量日期,并按期进行计量工作;对可以送取的仪器设备,提供设备上门送取服务;对于无法送取的设备,供应商提供上门进行检定/校准服务,以及每台仪器设备下次计量提醒服务;每次计量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要与采购人:****;每次计量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证书及证书清单一并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人:****,并提供证书扫描件给采购人:****。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合同金额按当年实际财政批复预算执行),采购人:****(计量服务供应商考核表见合同附件),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资格,采购人:****。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质量、服务承诺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情况发生,采购人:****。      计量检定/校准清单内的所有设备都需要提供有效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有检定规程的要求须出检定证书,不能提供测试证书。通过认证、认可的项目,出具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需要标注CNAS或CMA标志;按规定属于强制法定检定的设备,也要按规定计量检定,按国家政策收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萍、伍祥天、张婧(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乘以服务年限收取,若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由中选供应商支付,中选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选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比选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负责人:张健、杨皓、赵龙、陈媛、潘家萍、黄媛。
2、本项目公告以中国****网发布为准。
3、总成交金额:****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庞老师 联系电话: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1-611-615            

联系方式:袁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28-****转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