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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榕城海关福清地区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一、项目编号:FJJF**** (招标文件编号:FJJF****)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千金诺****有限公司      餐饮食材配送      ****、****      采购配送的食材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1年      采购配送的食材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王 敏、陈 翔、唐林林、张 晋(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福建省金丰****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保底服务费2000元)。采购包1中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内的:按1.5%计取;100万元-500万元的:按1.1%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和符合性: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各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建八方****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商务条件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内容逐项对应填写,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规定,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4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2、中标人福建千金诺****有限公司评审综合得分为:****分。

3、未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的《评审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fjjf10@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姜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陈雪雅、钱金平: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金平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