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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排水管网维护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霍山县排水管网维护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3

二、项目名称:**** 霍山县****网维护运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幢502室-1

中标金额:****(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霍山县****区范围内城市内河及约 400公里市****网相关涵闸、泵站一体化维护运营。霍山县地下排水管道、明暗渠进行疏通及潜台路排水泵房南北河及市政管理范围内阀门、闸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城市排水应急抢险、内涝处置工作。管道内清理出来的淤泥、垃圾外运及处置、管道疏通检测、无物业小区****处置等。

服务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的维护运营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张伦祥、夏青、何海良、杨启青、刘宏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2.9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 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霍山县****局

  址:霍山县****厦 16楼1610室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明朗****有限公司

  址:安徽****路 9-26号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