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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长岭水厂管网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秭归县****网修复工程 ,已由 秭归县****局 秭发改审批〔 2025〕185号 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抽水蓄能项目补偿资金 ,招标人为 秭归县********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宜鼎****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提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及数字化工程。

(1) 提水工程 :新建长岭水厂泵站(32-80,15KW)、磨刀溪泵站替换浮筒泵(****);新建100m****.300m3****、

(2) 输供水工程 :修复管网总长****km,其中:修复磨刀溪水库-长岭水厂段DN****Mpa钢丝骨架PE管1200米;修复羊子沟水库-长岭水厂鹞子山段DN****Mpa钢丝骨架PB管2470米;修复长岭水厂-金缸城水厂窑头湾段PE100 DN****Mpa管网1000米;修复长岭水厂-建东水厂窑头湾段DN****Mpa钢丝骨架PE管1000米;修复长岭水厂-金缸城水厂窑头湾北段PE100 DN****Mpa管网200米;修复长岭水厂一兰陵溪马亡坡段PE100 DN****Mpa管网3500米;修复长岭水厂-长岭村1000m2水段PE100 DN90 1.25Mpa管网620米;修复2#100m3调节水池-抽水蓄能营地段DN****Mpa钢丝骨架PE管1650米。修复PE100 DN25 1.6Mpa支管网3200米;修复PE100 DN****Mpa支管网1800米。

(3) 数字化工程 :新建太阳能数字化套组3套。

2. 建设地点:****、中坝子村

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

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6.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同时须具备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传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省****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 (上传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 ****以来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4)企业负责人须具有省****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与招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zgweb/ 点击查看 -工程建设-网上办事(交易主体),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2月 9 日至 2026年2月 15 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示)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3 3 0 9 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秭归县****楼)开标大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九、发布公告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