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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项目概况

湘潭****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湘潭君****有限公司(湘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1E2********

项目名称:****(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湘潭****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湘潭****路89号)。

2、项目内容:本工程将支队原食堂(支队裙楼1楼)近200平方米空间改造为火调技术中心(法务中心),场地包含接待区、询问区、办公区、痕迹物证储存区、案情分析室等。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4、保修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保修。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项

259,****元

259,****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给予价格折扣。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相关承诺)。项目负责人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在参与磋商采购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平台、湖南****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网址、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湘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方式: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湘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湘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中心(法务中心)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MB1E2********

3、委托代理编号: XTJY****

4、预算金额:259,****元,预付比例:  5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其他要求:

1、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人:****。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朱助理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易大理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