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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 (招标文件编号:****-1)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上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折扣率(%):****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路66号417室D
包组或产品名称:****(厦门****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龙岩速得鲜****有限公司 | 合同包2(上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合同包2(上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按采购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采购人:****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厦门利****有限公司 | 合同包4(厦门****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合同包4(厦门****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按采购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采购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林贤、黎英、许友选、林丽葆、沈位超(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各合同包中标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行,开户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帐号:********(非投标保证金帐号),开票信息和寄件地址:****:****@http://****,联系人:****,联系方式:0597-****。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 服务费比率 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 服务费比率 1.1%。合同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元;合同包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为****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以下单位:****”改革落编工作要求,龙岩****队经历编制体制调整,现已挂牌更名为龙岩****队并启用新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5号龙岩****队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刘海燕、黄燕、连慧练 0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