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
JS********
招标项目编号:
I****001DH010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
已由天津****委员会、天津****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103号、津卫规后函[2021]52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万元
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有限公司
受
天津****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可用地面积****亩,床位1200张,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登州南路,南至程发路,西至程旺路,北至俞蒙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范围: 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景观照明工程、浇灌工程、污水处理站、围墙大门等,室外铺装面积规模约:**** 平方米,最大管径:DN600mm,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本标段投资额****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上述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6)投标单位:****,应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文件规定。注:项目部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41 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18时3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8052
。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
天津****院
法定代表人:
李晖
办公地址:****
天津****路83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庞博
电话:
022-****
传真:
022-****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经特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远明
办公地址:****
天津****路95号B座3层
邮政编码:
****
项目负责人:
李栋、张佳杰
电话:
022-****
传真:
022-****
日期:****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对招标人:****,向 天津****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院
受理负责人:
庞博
电话:
022-****
传真:
022-****
受理单位:****:
天津****路83号
天津****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立旺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donglizhaobiaoban@http://****
受理单位:****:
天津****路2号
天津****区: http://****/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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