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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庐江县人民医院石头分院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附属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新建庐江县人民医院石头分院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附属提升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NNZN****  

二、项目名称:**** 新建庐江县****楼项目附属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新建庐江县****楼项目附属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改造、安装工程改造、标识标牌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

刘巧云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皖建安B(2021)****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阳雪,杨会兵,张一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 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采购人:****:向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