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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青铜峡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铜峡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已由 青铜峡市****局 青发改〔 2025〕194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委员会 ,建设资金 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招标人为 宁夏****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购置光谱指纹在线分析仪、废水生物毒性在线监测设备、毒性相关数据库和预警平台建设等(具体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建设地点:****、区****处理厂东侧;

2.3计划工期:120天(其中交货期:40天,安装工期:80天);

2.4招标范围:****(具体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8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网”、“中国****平台” 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青铜峡市****局,联系电话: 0953-****

8 .联系 方式

招标人: 宁夏****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森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省道 201与立马公路交接处

   址: 宁夏****区湖畔嘉苑一期 18号公寓楼7层17室 

  编: ****  

  编: ****

联系人: 马杰

系人: 马小红、杜伟、周鹏

  话: 0953-****

   话: 095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XSF2020@163

 


[A64********]青铜峡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项目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NXZF


招标人:****.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