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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H7FSCG26D01T0010 FS34****5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队车辆及装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7-2号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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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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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6吨) 品牌:禹都 规格型号: YL5160GXFSG60/H 数量: 1辆 单价: ****元 |
名称:**** 品牌:翔达 规格型号: JBQ6.0/10 数量: 2台 单价: ****元 |
名称:**** 品牌:鼎泰 规格型号: BJQ-72/0.75 数量: 1套 单价: ****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孙政业、朱先智、李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谈判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宿松县汇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汇口镇三江大道 29号
联系方式 : 张 先生 138 6556 69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中合(安徽)****有限公司
地 址: 宿松县府后街 21号
联系方式: 冯女士 175 3850 6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先生
电 话: 138 6556 6928
十、 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