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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质院等离子体所断裂韧性试验机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一、项目编号:26AT****9 (招标文件编号:26AT****9)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1302、1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安徽飞创****有限公司      断裂韧性试验机      Docer      Docer-100kN      1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门友、桑余娟、程晓平、杨华、何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rcao@http://****。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 投标人 投标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中标结果公告在各网站上格式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中国****网发布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宋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曹燃、赵正涛 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正涛

电 话:  055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