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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荔城消防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灵山县达****有限公司 | 灵山县****队灵城、荔城消防站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灵山县****队灵城、荔城消防站食堂 |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 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配送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中标供应商是本项目唯一责任主体,禁止转包、分包项目。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道璇(组长)、黄培光、谢锡和(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灵山县****队(灵山县****局)或广西诚华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网http://****、中国****网 http://**** 点击查看
3.成交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 ****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文婷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谢雍婷 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