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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高质量MEMS项目新增硅刻蚀机台项目 8A高质量MEMS项目新增硅刻蚀机台项目
变更公告
资审变更公告 ZSBGGG2****号
本公司于 ****发布的 8A高质量MEMS项目新增硅刻蚀机台项目 8A高质量MEMS项目新增硅刻蚀机台项目的 ZSGG2****号资审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售标截止时间由****变更为****。原公告开标时间由**** 09时30分变更为**** 09时30分。原公告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由**** 09时30分变更为**** 09时30分。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修改以下内容: 1)资质情况: 原内容: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 修改为:投标人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境外企业:提供境外单位:****)。 2)信誉要求: 原内容: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修改为: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投标人为境外企业的,需提供:无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信息的情况说明;以及《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无失信行为。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签章)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