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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公路分局 202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第一批)
第 1号补遗书
致各 潜在 投标人:
1、本项目公布的 工程量清单 及 最高投标限价 作以下修改,最新的 工程量清单 及 最高投标限价 已上传, 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
( 1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 “第三.4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2.5‰、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0.5‰。”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本身)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2.5‰、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 0.5‰。”
( 2 )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 “第三.7条 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费率按1.5%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计算基数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至第 700章的合计金额(需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以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费率按1.5% 计取。投标时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进行报价,结算以最高投标限价总额为管控上限,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办理,超总额部分不予结算。”
( 3 )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101-1-d:
修改为:
( 4 )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203-1-e-1:
修改为:
( 5 ) 工程量清单中清单计量规则第 203-1-e-2:
修改为:
2、除以上内容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注: ( 1) 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2) 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网 http://****(选择“玉溪市”)下载。
联系人: 孙长龙 电话: ****
招标人: 新平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正邦项目****有限公司
20 2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