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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超声检验及护理类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超声检验及护理类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莱西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项目-超声检验及护理类医疗设备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 **** 19:06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3.2项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①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②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附件);”此条要求。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3项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此条要求。3.fyq已变更,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更正日期: **** 1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莱西市****院 地址:**** ****
联系方式: 0532-****
2.代理机构:****: 青岛利业****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路89号
联系方式: 0532-****
3.项目联系人:**** 田雪洁 联系方式: 053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