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古溪镇尹垛村秸秆颗粒燃料化利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货物名称:****”中“101木材破碎机、202粉碎机、502制粒机”的规格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业绩”中“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若提供资料不包含业绩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内容不全或无法完全证明的不得分。”修改为“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若提供资料不包含业绩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内容不全或无法完全证明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名称:****

单位:****:古溪镇****路2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楼16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