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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无锡市峰顺****有限公司 | 9********X | 安镇******** | ****(均分制) | ****元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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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镇****中心(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 安镇****中心(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3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 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 |
1. 本次招标 代理 服务费按累进制计算: 中标金额 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2%,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64%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
单位名称:****
单位:****:江苏****路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无锡****场(先锋路北50米)2-30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