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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乡(泉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0.1%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5-12-31
挂牌日期:**** 00:00:00.0
项目编号 G****SX****-2
项目名称 中城乡(泉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0.1%股权转让
转让方名称 山西****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山西国际****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0.1%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 0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提示提醒等内容:无 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其他披露内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1.根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显示,转让方持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万元,其中3.85万元尚未实缴到位。转让方确认并声明,对于未实缴的3.85万元认缴出资及《股东协议》约定的剩余项目资本金,其后续将不再履行实缴义务。未实缴部分由最终受让方承接补足。2.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1)截至****,中城乡(泉州)****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质押合同(35********借款合同的质押合同),以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向质权人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本金(****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 何其他款项和费用。(2)截至****,中城乡(泉州)****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质押合同(35********借款合同的质押合同),以其有 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向质权人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在借款合 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本金(****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 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 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示附件《评估报告附件1》。(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须取得自身资格优于转让方在投标时相应资格条件的评定文件,评定文件以惠安县****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定为准,相应资格条件包括财务状况、业绩及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有关评定事项在报名期内详询联系人:********;具体内容详见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场指定账户。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山西****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5、山西****场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所有。
其他披露事项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