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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BB2025WHCGZ1371
二 、 项目名称:**** 五河县****站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1号楼2层221室
中标 金额: 82.8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82.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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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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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等 品牌:力合科技等 规格型号: LFWCS-2016等 数量: 1台等 单价: 8.4万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华兵(组长)、李兵、程帮琴、张可灏、张雷( 招标 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代理合同及 招标 文件约定,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6栋1单元2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仲召辉 (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