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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高河镇卫生院数字X线摄影(DR)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怀宁县****院数字 X线摄影(DR)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H2FSCG25D01X0153 FS34****0号

项目名称:**** 怀宁县****院数字 X线摄影(DR)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桐城市荣之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数字化 X 线摄影系统(DR)

品牌:安健

规格型号: MTP68B

数量: 1套

单价: ****元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黄平、胡静、方冬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或访问安庆****平台(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 采购人 怀宁县项目****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 书面形式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育儿路 143号 ,联系电话: 0556- ****。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怀宁县****院

    址: 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红旗街 4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怀宁县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 育儿路 143

联系方式: 055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主任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开标记录表

4.关于征集 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5.中小企业说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