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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海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产业创新平台生物材料设备国际招标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为避免潜在投标人理解歧义,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的前提下,特澄清如下:因为输入法差异显示不同,招标文件中的 “★” 符号即为 “*” 符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配置要求中,技术条款要求序号前面带有 “*” 符号的,按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章投标资料表第 *14.3 4 条、第 **** 条关于 “★” 的相关约定执行。

举例: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1 项拉曼光谱仪二、技术参数第 **** 小点前面的“ * ”符号,即为“★”符号要求。

以上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此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

注明:本公告已经我单位:****,我单位:****:在海南****平台发布的公告均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中载明的不予公开的内容,具体如下: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