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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二期)

                                      中标候选人 公示

          (公示期 : 202 5   12 26 日至 202 5 12 29 日)

项目标段名称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 二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项目编码

5********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绿发基础****有限公司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昂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 经理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济南****有限公司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嵇明德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372****44

第二名

浩天****有限公司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5

第三名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冯攀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济南****有限公司

企业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业绩:曹县****网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EPC)及监理、跟踪审计项目第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浩天****有限公司

企业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业绩:海湖路下线口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业绩:广西****区 (黄姚镇)新区路网项目(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1.   重庆筑力****有限公司因提供的业绩为劳务分包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3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否决其投标。

2.   苏晋****有限公司因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供的的合理性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通过《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01) ,通知投标人澄清问题,并要求于 2025 年 12 月 25日 20:30 时前提交澄清。投标人未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的第一款 17 条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重庆绿发基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 **** )提出异议。

招标人:****) :  

 

                                  

                     

 

 

  2025   12   26    

招标代理机构:****):

 

 

 

 

  2025   12   26

注: 1.招标人:****、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