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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湘潭、醴陵等站保洁(含株洲站垃圾清运)及株洲站客车给水业务外包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
2、项目名称:****、湘潭、醴陵等站保洁(含株洲站垃圾清运)及株洲站客车给水业务外包
3、项目编号:ZZCZ****-01
4、变更事项及内容:
第二项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第3小点变更为 保洁服务费用含人工费用,手纸、洗手液费用,高空保洁费,株洲站站内 及列车投放 垃圾清运 处理 费,攸县站深度保洁(每月至少一次)、高空保洁(每年至少一次) 费用 ,税费,含市****处理费。
第三项 投标商资格要求变更为以下内容:
1. 投标商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网”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证明官网截图)。
2.截止到2025年 11 月 30日, 投标商 成立并运行满 3年。
3. 投标商 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清洁服务行业甲级(壹级)资质或中国****行业等级壹级资质 、具备 从事列车给水相关业务资质 , 因该项目涉及高空保洁作业, 投标商具备 高空清洗作业安全资质 , 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 投标商 业绩: 投标商 近 3年内完成本项目同类 (保洁和给水) 服务项目 (服务过铁路站车、地铁、机场、大型商业体、星级酒店、市政环卫、公共服务的保洁服务企业均可作为保洁业绩)。
5. 投标商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企业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与 招标人 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有限公司管内没有 投标 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7.未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 问题 或一般 C类及以上安全事故 ,以近三年全部服务单位:****、安全质量评价为证明材料 。
8.属同一个法人或相互之间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对项目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第五项投标文件递交:第一小点 递交时间变更为: 2026 年 1 月 4 日8时至 2026年 1月 12 日 9:00 时。
第六项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 投标商须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汇入招标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86-**** 手机: **** (工作日 8:00-12:00、14:00-17:30)
邮箱: ****@http://****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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