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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5ZXGC0038
项目名称:**** 191号1楼101、102、103室改造工程之信息化建设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 ****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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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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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区人民大道 191号1楼101、102、103室改造工程之信息化建设采购 |
134 . 37 |
2.68 |
1 |
工业 |
单位:****,采购预算 134 . 37 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网(永川区)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 25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年 12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四)谈判地点:****(重庆****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号2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31 日北京时间 9:30
(六)谈判开始时间: 2025年 12 月 31 日北京时间 9:30
(一)谈判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谈判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 竞争性谈判 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
谈判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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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大道 191 号 1 楼 101 、 102 、 103 室改造工程之信息化建设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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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开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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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所****有限公司 |
重庆****行 |
********846 |
重庆农村商业****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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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所****有限公司 |
中国****行 |
********461 |
中国农业****有限公司重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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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所****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
99****705 |
中国民生****有限公司重庆****部 |
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付给竞标人;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法定规定时间内划转给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中心咨询电话: 023-****
(三) 采购文件费缴纳方式
1. 供应商通过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将采购文件费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至下面指定的账户,否则 竞标 无效。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 . 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 5 **** 元/ 份 (售后不退) 。
3 . 采购文件费账户:
户名 : 重庆永川政鑫****有限公****公司
账号 :1128 6000 0000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重庆****行(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
4.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费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 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一)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包) 下的采购活动 ,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 该采购 项目的 其他 采购 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网(永川区)( http://****/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
地 址:重庆****区和顺大道 801号7幢1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萍
电 话: 023-****
地
址:重庆****区昌州大道东段
1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