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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办公用房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0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

办公用房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JC****

公告编号:甘华拍告〔2025〕84号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房屋的三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

标的

编号

坐落位置

面积约   (㎡)

房屋

用途

年租金参考价(元)

三年期租金参考价(元)

1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所

720

办公

用房

****

****

2

泾川县****路159号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所

584

办公

用房

****

****

经营范围:上述租赁房屋禁止经营棋牌、KTV等娱乐和洗浴项目,经营其他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 拍卖 方式、 时间 地点

1. 拍卖 方式:网络竞价。

2. 拍卖 时间:****上午9 ∶00(星期二)。

3.拍卖地点:****(http://****:8090/TPBidder) 点击查看

展示时间及地点

****至****,****、玉都镇****路159号。

四、拍卖公告、报名、保证金及资格确认

(一)拍卖公告时间

****00时00分00秒至****下午17时00分00秒。

(二)报名程序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可于****00时00分00秒至****下午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网数字证书(CA)互认平台(http://****/Operators/NewOperatorRegister)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一网通办”系统提交资料并报名。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竞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申请人须于线上报名后与拍卖人联系,提交书面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三)保证金交纳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元每个标的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时00分00秒),取得竞买资格。

户    名:甘肃华****有限公司

账     号:1027 5200 0639 028

行:兰州****行  

(四)资格确认

已在线上线下完成报名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网络竞价方式

本次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有报价基础上以系统显示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加报价。加价幅度为100 /次或其整数倍。

六、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如在限时竞价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买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拍卖人为买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成交确认书签订

买受人与委托人、拍卖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和拍卖佣金。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九、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买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买受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拍卖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及时支付成交款项),将构成本拍卖公告约定的违约行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和移交。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有成交标的三年期租赁(承租)权,成交价款即为三年期租金,分三年支付。

十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杨经理) 0933-****

联系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     甘肃华****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