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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成交金额 |
| 1 | 江苏****有限公司 | 9********T | 无锡****村16号 | ****(均分制) | ****元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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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服务范围:无锡****院一期、二期(其中A、B、C、D、E、F、G、X、T、K、J楼等建筑及地下室)(含儿童医院)室内外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合格且符合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 |
姜泽民、江林峰、仇兆明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元以下费率为0.9%,共计502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
单位名称:****
单位:****:无锡****路2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无锡****路隐秀苑附房1-8号
联系人:****、尤易坤、姚登峰、张飞鹏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易坤、姚登峰、张飞鹏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