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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1)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2025-12-18

重庆市****有限公司 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   及伴随服务项目 (包1)答疑

 

 

 

问题 1:对于贵司招标复合碳源业绩问题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我司销售业绩中销售合同产品

名称:****:生物碳源、碳源,且指标完全符合复合碳源 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体现项目招标公   平公正的原则,请贵****公司在项目评标中,能予以认可: 我司提供的碳源及生物碳源   产品销售业绩。

回复:可以提供生物碳源、碳源,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问题 2:关于贵司招标文件重庆市****有限公司20 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    随服务项目 (包1、包2)中招标复合碳源业绩要求问题 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问:我司销售   业绩中销售合同产品名称:****:生物碳源、碳源,且 指标完全符合复合碳源制定的行业标准   。为体现项目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请贵****公司在项目评标中,能予以认可我司提供   的碳源及生物碳源产品销售业绩。

回复:可以提供生物碳源、碳源,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问题 3:关于重庆市****有限公司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1、包2)相关问题的询问函重庆市****有限公司:我司拟参与贵司组织的“重庆市   ****有限公司 2026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1、包2)”的投标   工作,在研读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 分内容需得到贵司明确,具体问题如下:

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 2   .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第43页)中要求投标货物品牌“投标   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 (或厂家)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或厂家)一致。   ”与第三章“附件 A: 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中响应 性评审 A-16(53   )“投标    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否则由评标 委员会作否   决投标处理。 ”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如“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厂家与投标    业绩中的货物厂家一致 ”是否符合“响应性评审”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 (或厂家)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   物品牌 (或厂家)     致。

问题 4:我司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未列明供货产品品 牌,可否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     业主对供货产品及品牌认可的盖章 “业主证明文件” 作为附件,以此达到资格响应性评审标    准的业绩要求。为确保投标工作顺利推进,恳请得到贵司回复。感谢贵司的支持 与配合 !                                                                                                                                       回复: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中,并未列明供货产品品牌 的,投标人可以提供 “业主证明文件”   等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及业主鲜公章。投 标人对业绩真实性进行负责,若中标后招    标人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执行,并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

 

 

 

重庆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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