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郎溪县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检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郎溪县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检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郎溪县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检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瑞精自****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路 105号环贸大厦1005室

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 交流充电桩检定装置

品牌: 长沙天恒

规格型号: TK4860E

数量 1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小平(组长)、黄晓冰、马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郎溪县****局 盛康国誉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郎溪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 8幢一层 ,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63-**** 地址:****)。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郎溪县****局

    址: 安徽****路交叉口以西100米

联系方式: 朱玮君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盛康国誉工程****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郎溪县郎川街道珠光国际 8幢一层

联系方式: 陆工  ****   **** @http://****

           曹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玮君

    话: 0563-****

十、附件

   1、郎溪县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检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合肥瑞精自****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合肥瑞精自****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年 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