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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6
无标题文档 宁夏煤业****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陕西西宇****有限公司 南京华宝****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止,计划工期20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止,计划工期20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资格能力条件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TS7Ⅶ****-2027、****
2、辐射安全许可证书、陕环辐证[****]、****
1、辐射安全许可证、苏环辐证【****】、****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S7VⅡ****-2026、****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陕西金泰氯碱****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性能树脂及配套装置环保创新技术工业化示范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协议、陕西金泰氯碱****有限公司、****
2、延安****部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一标段无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公司、****
3、延安****部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三标段无损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公司、****
4、浙江****有限公司3#丙烯腈、3#金属回收及乙烯扩能等装置第三方无损检测、浙江****有限公司、****
5、虹港石化聚酯新材料无损检测服务项目、江苏****有限公司、****
6、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3#140万吨年乙烯装置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补充合同(一)、浙江****有限公司、****
7、延安****部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PC总承包二标段无损检测、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公司、****
8、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第十二标段工程无损检测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三)、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9、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新建罐区及改造、公用工程及配套系统第三方无损检测服务、中海石油宁波****有限公司、****
10、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第三方无损检测(5标段)、山东****有限公司、****
11、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1#6万吨年溶聚丁苯&10万吨年稀土顺丁橡胶装置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浙江****有限公司、****
12、安徽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标段一乙醇联合装置无损检测检验、北京石油****有限公司、****
13、内蒙古宝丰煤****有限公司 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一期260万吨年项目无损检测、内蒙古宝丰煤****有限公司、****
1、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第三方无损检测(3标段)、山东****有限公司、****
2、连云港圣奥****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无损检测服务、连云港圣奥****有限公司否、****
3、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项目无损检测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三标段施工合同、中国石化****有限公司、****
4、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广西恒****有限公司、****
5、炼化专项无损检测一标段服务、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6、国家能源集团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无损检测服务、国能新****有限公司、****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民    电话:0951-****
    邮箱:****@h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