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宿松县经开区新型科技产业园10kV供电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项目编号 H7QT25Z****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园 10kV供电工程物资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788号(乐清市****有限公司内)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10kV 电源出线柜

品牌:浙江坤龙****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800x1500x2300

数量: 14

单价: **** /

名称:**** 10kV 出线柜

品牌:浙江坤龙****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500x1000x1832

数量: 22

单价: **** /

名称:**** 10kV 电力电缆

品牌: 通利达****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ZC-YJV22-8.7/15-3 × 150mm2

数量: 1020

单价: **** /

名称:**** 10kV 电力电缆

品牌: 通利达****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ZC-YJV22-8.7/15-3 × 70mm2

数量: 1199

单价: **** /

名称:****

品牌: 浙江坤龙

****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ZC-YJV22-8.7/15-3 × 70mm2

数量: 93.6

单价: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爱玲 ,周云池,储喜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安庆********公****公司  

    址:安徽****路 161号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189 0966 205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天启工程****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顺豪雅苑 7-8号商铺  

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 0556-**** / 152 1559 4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189 0966 2053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情况一览表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