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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无人巡逻车租赁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12-12

项目编号 JSZC-****-**** 

项目名称:**** 无锡****局无人巡逻车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华顺****有限公司 9********P 扬州****路216号 94.1(均分制)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无锡****局无人巡逻车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 为提升日常巡逻的效率和安全防控水平,同时为分局优化警力配置,有效提升社会面见警率和实战能力,全天候动态监控关键区域,实现快速响应处置。现根据实际需要,无锡****局拟租赁 4辆无人巡逻车及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

服务时间: 一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平进、陶润亮、张帆、高文群、潘雄(采购人:****)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 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 100万-500万 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0.8%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 下浮 35% 计取

2、代理服务费金额:5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江苏****路1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无锡********楼24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