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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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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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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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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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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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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a0f****c****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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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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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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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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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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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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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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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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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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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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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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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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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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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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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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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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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001)号 标段编号: A33******** 致 所有投标人 :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 00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柒仟 元整 (¥ **** 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玖拾伍万零肆拾 元整 (¥ **** 元 ,即招标预算价下浮 8%)。 2、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安全生产费不得低于下限值 ****元、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下限值****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15.4 变更估价的原则 ” 、 “ 16 价格调整 ” 、 “ 25 补充约定 ” 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4、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5、提供招标人:****(供参考),详见附件。 6、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 图纸 **** ),详见附件。 7、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1.1].招标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上海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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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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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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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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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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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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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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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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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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