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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金华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观山湖区金华镇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2025-12-12
观山湖区****中心建设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节商务要求中质保期 5、质保期:除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明确要求的外,其余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国家、厂家、或者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承诺必须是生产厂家承诺。 5、质保期:除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明确要求的外,其余为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国家、厂家、或者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CT、DR、B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质保期承诺必须是生产厂家承诺,其他产品可以由投标人承诺。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修改质保期承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 话:****

文件预览:
澄清变更公告.pdf
澄清文件压缩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