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怀远县榴城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一、项目编号 BB2025HYCGJ173

二、项目名称:**** 怀远县榴城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284号

成交金额: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怀远县榴城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

施工范围:怀远县榴城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道路、供电线路、浮岛、塘埂拓宽加固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传要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忠(组长)、张毓、葛树娟(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 2.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怀远县榴城镇人民政府

址:怀远县乳泉大道与206国道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联润建设****有限公司

址:****岗岭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月月(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