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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食堂餐桌椅和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食堂餐桌椅和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第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QQT****- 1

二、项目名称:**** 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食堂餐桌椅和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6号标准化厂房

成交金额:****(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餐桌椅

品牌: 世纪乐元

型号: SJLY-CZY01

原产地:安徽省合肥市

生产厂商: 安徽世纪****有限公司

100

648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刘、何进、张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霍邱县****局  提出投诉,地址:**** 霍邱县****楼四层 ,联系电话: 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霍邱合高现代产****有限公司

    址:安徽****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春晨项目****有限公司

  址: 霍邱县****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64-****

3.监督机构:霍邱县****局

   址:霍邱县****楼四层

联系方式: 0564-****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