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采购结果

发布时间:2025-12-05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阿里****路养护段后勤保障提升工程(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 **** 12时34分47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中标信息

原公告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阿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西藏****区东巷

中标金额: ****元(大写:****)

更正原因:因原中标供应商 阿里****有限公司 书面声明放弃与采购人:****,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详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采购人:****(详见附件2),现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西藏阔阳****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更正中标信息为:

供应商名称:**** 西藏阔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西藏****园一栋三单元601

中标金额: ****元(大写:****)

货物类

名称:****、生态园灯(吊灯)、生态园窗帘、生态园包间插座等,详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

品牌:方圆、欧普照明、伊思达、公牛等,详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

规格型号:2335A-60、定制、金刚棉定制、G31E535SU等,详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

数量:255㎡、18顶、40㎡、6个等,详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

单价:****元/㎡、****元/顶、****元/㎡、****元/个等,详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采购人:****,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在《西藏****网》《西藏****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西藏****中心

地 址:**** ****(发改委院内)

联 系 方 式: 尼玛 136 2897 0664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 称:**** 西藏一鑫****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院2001号

联 系 方 式: 王先生****/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尼玛

电 话: 136 2897 066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