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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安处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一、项目编号:MZCZ02-****-1 (招标文件编号:MZCZ02-****-1)

二、项目名称:****(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江西省****有限公司      执法记录仪采集站      警翼      ZCS-JLYS5      11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文婷、柯栋忠、柏世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代理机构:****。中标或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按1.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闽咨****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部,账号:3510 0801 0018 15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州博冠****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条款的要求,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的“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情形,福州博冠****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经谈判小组一致推荐:最终报价最低的江西省****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最终报价次低的江西****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最终报价第三低的福州世****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3 . 本项目确认1名成交供应商,确认江西省****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元,评审价为****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常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韦里佩、游秀敏、郑欣、郑文华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