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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玄同微(重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
| 选聘主体 | 玄同微(重庆)****有限公司管理人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债务人情况 | 玄同微(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位于重庆****路21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张向方。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导航终端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玄同微(重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持有青岛纽微****有限公司49%的股权。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2025)渝05破405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1.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参考等,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其中被设立优先权的财产应单独评估并列明(评估报告中应明确每一套房屋评估价中对应的构筑物/建筑物价值及土地使用权价值)。 2.本次评估范围为债务人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3.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理。 4.向管理人提交评估报告,就评估报告向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法院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 5.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6.与本次破产清算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文件;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相应从业资质,且系编入重庆****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中的机构。 4.报名机构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中介机构完成工作时限应与破产清算工作要求相匹配,但最迟应于管理人通知进场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报告形式为3份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重庆****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渝价〔2017〕68号)及补充通知(渝发改收费〔2021〕1207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 10: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所(****)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玄同微(重庆)****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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