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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工业园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投标邀请

西南联合产********公司广元分所 广元市利兴工业****有限公司 委托,拟对 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WUEECG**** /XJSGY-2025- 431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专项债资金及 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 ¥ 5,724,**** 元(大写:人民币 伍佰柒拾贰万肆仟 元整)。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 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项目 建设地点: 广元****区

2.项目 规模及投资额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53亩,分为 A、B、C 三个区。A区占地面积约54亩,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B区占地面积约138亩,新建标准化厂房 ****㎡、仓储用房****㎡;C区占地面积约161亩,新建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建设停车位158个、充电桩33 个及供排水、供电管网等基础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3.项目 招标范围 完成 项目 法律法规及规范 要求 开展的 检测内容 (包括专项检测,如: 地基基础检测 、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沉降观测、空气检测 以及 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咨询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版检测类别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新版检测类别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或综合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投标人须在“四川****平台”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备案。

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检测类业绩。)

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网页截图。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联合体 形式参加投标的 ,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 招标 文件和 交纳投标 保证金 ),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招标活动的牵头单位:****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 5 12 3 9:00 202 5 12 9 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 http://****/#/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 **** /份,须通过投标人 银行账户转账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 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 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投标人 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 招标 文件。

注: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投标人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公司广元分所)出具。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 5 12 15 9 : 3 0-1 0 :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 5 12 15 1 0 00分(北京时间)。

八、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开标地点:

四川****路 377号国投大厦1 4 楼。

十、本项目在全国****平台(四川省)( http://****/jyxx/transactionInfo.html)、全国****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ggfwpt/subpage.html)、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index)、广元****平台(http://****/#/index)、《广元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广元****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人: 广元市利兴工业****有限公司

    址:广元****中心 23楼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0839-****

 

采购代理机构: 西南联合产********公司广元分所

    址:四川****中心 A区5楼

人: 蒲女士

联系电话: 0839-**** 2   ****

注: 1.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

2.投标人在注册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项目的文件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公司广元分所在项目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下载,或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