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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2024年垫江县周嘉镇食用黄精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
| 采购人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 服务内容 | 该工程内容为建设食用黄精智慧大棚2个,约1340平方米,修建20立方米蓄水池1个,修建管理房1间,喷灌系统899平方米,电线260米,棚内照明灯68盏,砼硬化15cm厚道路250平方米,建筑平场等相关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建安造价约为21.5万元。需提供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且按相关规范和甲方要求编制结算审核报告书。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业务能力(根据建办标〔2021〕26号文件精神,不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3.中介单位:****,须在渝设立分支机构,并****公司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为准。 1.中介机构应明确结算审核服务人员,中标后应提供审核服务人员的名单,其中应包含人员姓名、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原则上审核服务人员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换,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需书面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 2.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中介单位:****、业务指导等服务;审核完成后需提供4份正式结算审核报告。 |
| 服务时限说明 | 委托人提供所需审核资料后,中介单位:****。 |
| 服务金额 | ¥****元 |
| 金额说明 | 项目结算审核合同与项目的建设单位:****。结算审核工作结束,且中介单位:****,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支付费用前中介单位:****。 |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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