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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南村乡努坪村四组排洪渠工程(招标编号:FZDD-LZC-XE2025007)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发布时间:2025-12-03

南村乡努坪村四组排洪渠工程 招标编号: FZDD-LZC-X E **** 7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P6页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 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水利业

现变更为: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 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2、原招标文件 P14页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水利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现变更为: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

建筑业。 营业收入 ****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 202 5 12 03

3、开标时间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乐安县南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 乐安县****村内

联系方式: 1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抚州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抚州****园 15栋1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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