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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1

简阳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15:08:05    来源: 四川****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0191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地桥****有限公司 成都********1栋2单元13楼919号 87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地桥****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简阳市****院 提供年度、月度和季度维保计划及工作方案,提供中央空调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与检修记录,记录正确完整,每月归档等 1095天 冷水机组(除运行期间的常规巡检外,制冷季内每周一次系统检查,非制冷季每月一次)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洪文(采购人:****) 冉津津 刘爱梅 唐燕 黄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2025]****;
2.采购品目:C****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83天,采购人:****,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366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第三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549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第四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732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第五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915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第六次付款,合同期满收到正式发票后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包1:969,****。
9.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
10.中标日期:****
11.本项目共38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1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简阳市****院

地址:**** 四川****路180号

联系方式: 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五洲****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 李章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章田

电话: ****


四川五洲****有限公司

****



相关附件: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N5********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地桥****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地桥****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一、项目编号:N5****0191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地桥****有限公司 成都********1栋2单元13楼919号 87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地桥****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简阳市****院 提供年度、月度和季度维保计划及工作方案,提供中央空调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与检修记录,记录正确完整,每月归档等 1095天 冷水机组(除运行期间的常规巡检外,制冷季内每周一次系统检查,非制冷季每月一次)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洪文(采购人:****) 冉津津 刘爱梅 唐燕 黄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5********[2025]****;
2.采购品目:C****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183天,采购人:****,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366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第三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549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第四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732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第五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915天,收到正式发票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第六次付款,合同期满收到正式发票后并考核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8.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包1:969,****。
9.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
10.中标日期:****
11.本项目共38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1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简阳市****院

地址:**** 四川****路180号

联系方式: 雷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四川五洲****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 李章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章田

电话: ****


四川五洲****有限公司

****



相关附件: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N5********0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地桥****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