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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象屿物业2026年度-202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分包一)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2025-11-27

重庆象屿物业 2026-202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分包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重庆象屿物业2026-202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分包 ”招标文件 补遗 如下:

1、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中的“ 七、未来宸光案场 月数 ”修改为:

班次

项目及项目岗位

岗位工资(元 /岗位·月)

保险费用(元 /岗位·月)

其他费用(元 /岗位·月)

管理费、利润和规费(元 /岗位·月)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岗位·月)

税金(元 /岗位·月)

含增值税单价(元 /岗位·月)

岗位数(个)

月数(月)

含税合价(元)

A

B

C

D

F=A+B+C+D

G=F*税率

H=F+G

I

K

J=H*I*K

七、未来宸光案场

白班

迎宾岗(白班)

 

 

 

 

 

 

0

1.74

30

 

白班

巡逻岗(白班)

 

 

 

 

 

 

0

0.87

30

 

白班

车场岗(白班)

 

 

 

 

 

 

0

1.74

30

 

白班

客服 A位岗(白班)

 

 

 

 

 

 

0

0.87

30

 

白班

客服吧台岗(白班)

 

 

 

 

 

 

0

1.74

30

 

夜班

夜间秩序岗(夜班)

 

 

 

 

 

 

0

0.87

30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两江、观悦府、公园悦府、光海、未来宸光】项目20【26】-20【28】年度保安服务合同”的第三条 服务费用和付款条件 “甲方在每月考评结算完毕并收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月度费用明细见附件四。”修改为: 甲方在每月考评结算完毕并收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9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月度费用明细见附件五。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光海、未来宸光】项目

2026】-20【28】年度案场秩序服务合同”的第三条 服务费用和付款条件 “3.甲方在每月考评结算完毕并收到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月度费用明细见附件五。 甲方自收到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90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月份的保安服务费用。若因乙方迟延提供发票或票面信息有误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之日。本合同最后一个月款项支付前,应完成结算审批后支付剩余费用。”修改为: 3.甲方自收到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完成当月考评结算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月份的保安服务费用,月度费用明细见附件五。若因乙方迟延提供发票或票面信息有误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之日。本合同最后一个月款项支付前,应完成结算审批后支付剩余费用。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 ****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原招标文件 答疑 、补遗与本补遗(二) 不一致时,以本 补遗(二) 为准,本 补遗(二)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招标人:**** 重庆象屿********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 202 5 11 27


补遗(二)—重庆象屿物业2026-202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分包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