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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药科技学校(北校区)空调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项目编号:

BZSJ202 5 CG 634

项目名称:****

安徽中药科技学校(北校区)空调采购项目(三次)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阜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阜阳****路 53号

中标 金额:人民币 陆拾玖万肆仟壹佰元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

品牌:海信

规格型号: 海信空调 KFR-35GW/G117U-X1

数量: 234台

单价 1650 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

褚瑞山 韩琨 陆亮亮 马玉坤 邸锦华 采购 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 5 11 4

3.开标日期:202 5 11 25

4.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未做要求。

5.业绩:   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 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安徽****有限公司 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资格性 检查不通过; 四川****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本项目人员的外部证明材料,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 5 12 8 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 中标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安徽****厅:联系电话: 0551-****。

(五) 中标 通知书:

中标 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 中标 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安徽中药科技学校

    址: 亳州****路交叉口向西 500米

联系方式: 0558-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亳州****中心

地    址: 亳州****区希夷大道 455号市****中心 5 F519

联系方式: 0558-599 107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58-5991 075

十、附件

1. 招标 文件

2 .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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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