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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渤海********公司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
重新委托检测 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函
中国船级社****有限公****公司:
中铁渤海********公司就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项目的单一来源,特邀请贵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本谈判项目发邀人: 中铁渤海********公司
1.2本谈判项目名称: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
1.3项目编号: jnsbtf-2025zb 64
2、 谈判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次谈判内容: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 见规格书包含的内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2相关证书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中检测类别包含岸电设施。
****具有中国****委员会证书(CMAS ) ,证书中包含岸电设施。
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结算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其他要求:
**** 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 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 ( 复查通过除外 );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行人名单 ; 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 ;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 受到招标人:**** , 按招标人:****。
**** 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未聘任济****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业务代表。
4、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4. 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技术分别编写。
需要递交标书 3套,1正本、2副本。
4. 2商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 2 .1 投标函(附件 2 );
4. 2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2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 2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要清楚);
4. 2 .7 投标人资格审核材料:
①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
②近期合同资料复印件(2020年以来)
4. 2 .8 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 3 );
**** 预算书、分项报价单 ;
4. 2 .10 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4.3 技术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 施工方案 (附项目负责人、各工种人员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进度计划);
**** 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
5、 对投标文件的认可
5.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招标人:****: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5. 2 .1 未加盖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5. 2 .2 不具备法人****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 2 .3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 2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5. 2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5. 2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 2 .7 投标单位:****,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 2 .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
5. 2 .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5.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
6、合同
参照国铁集团《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标准)文本,具体见附件 4: 《 技术服务合同 -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合同 》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投标人自行到《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下载获取。
7.2响应人领取了本单一来源文件并参加本项目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 09:00 时前, 响应文件 密封送至 中铁渤海********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 徐 先生 ,电话: 0535-2932 037 。
8.2 开标地点: 中铁渤海********公司。
8.3邮编: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上发布。
10、 附件 :
附件 1 :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 项目技术规格书
附件 2 :投标函
附件 3 :投标报价汇总表
附件 4:技术服务合同-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合同
附件 1 :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项目技术规格书
1.项目名称: 两港站交流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 CCS检测到期重新委托检测项目
2.项 目地点: 烟台 市 芝罘 区 环海路 86 号,辽宁****路 1020号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对烟台北站、旅顺西站高压岸电系统岸基装置进行 CCS检测
****烟台北站主要设备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岸电系统设备清单(烟台) |
|||||
|
1 |
船舶岸基变频供电系统 |
额定功率: 20 00kVA |
套 |
1 |
|
|
( 1 ) |
电源进线柜 |
KYN28-12 80 0A 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2 ) |
10kV PT柜 |
KYN28-12 |
面 |
1 |
|
|
( 3 ) |
10kV计量柜 |
KYN28-12 |
|
|
|
|
( 4 ) |
所用变柜 |
KYN28-12 S C 10-80/10/0.4 |
面 |
1 |
|
|
( 5 ) |
10kV 出 线柜 |
KYN28-12 80 0A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6 ) |
6.6kV出线PT计量柜 |
KYN28-12 |
面 |
1 |
|
|
( 7 ) |
6.6kV馈线柜 |
KYN28-12 80 0A 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8 ) |
干式移相整流变压器 |
ZTSFGH -2000 -10 / 3*6* 0.6 7 |
台 |
1 |
|
|
( 9 ) |
变频 电源 |
20 00kVA |
套 |
1 |
|
|
( 10 ) |
变频控制柜 |
/ |
台 |
1 |
|
|
( 1 1) |
限流滤波柜 |
配套 20 00kVA |
面 |
1 |
|
|
( 1 2) |
中性点电阻柜 |
200欧 |
面 |
1 |
|
|
( 1 3) |
岸电监控柜 |
含 P LC 、服务器、交换机、 U PS 、监控软件支持远程监控 |
面 |
1 |
|
|
( 1 4) |
远程监控系统 |
含监控主机、监控软件 |
套 |
2 |
|
|
( 1 5) |
隔离变压器 |
S CB 10 -2000 -6.6 /6.6 |
台 |
1 |
|
|
( 1 6) |
交流配电柜 |
AC400V/80k VA |
面 |
1 |
|
|
( 1 7) |
直流屏 |
D C220V 4 0 AH |
面 |
1 |
|
|
( 1 8) |
集装箱(烟台站) |
1台长1 1 米, 1台长1 0 米 |
台 |
2 |
|
|
( 19) |
配电箱 |
安装于集装箱内 |
台 |
2 |
|
|
2 |
地上式高压插电 箱 |
1 ×3 50A 插座 IP65 |
组 |
1 |
|
|
3 |
电缆 |
|
|
|
|
|
(1) |
10kV进线动力电缆 |
Z R -YJV22-8.7/10kV-3*95mm 2 |
米 |
1720 |
|
|
(2) |
6.6kV出线动力电缆 |
Z R -YJV22-6/10kV-3*7 0 mm 2 |
米 |
158 |
|
|
(3) |
辅助加热动力电缆 |
YJV22 0.6/1kV 5*10mm 2 |
米 |
245 |
|
|
(4) |
控制电缆 |
ZR-KVVP 450/750V 4*2.5mm 2 |
米 |
245 |
|
|
( 5) |
控制电缆 |
ZR-KVVP 450/750V 4*2.5mm 2 |
米 |
300 |
消防主机接入 |
|
4 |
光缆 |
单模 12芯 |
米 |
12 12 |
|
|
5 |
岸电视频监控系统 |
4 台室内摄像机,2台室外摄像机,存储设备、接入系统交换机 |
项 |
1 |
|
|
6 |
空调 |
6 台 5 P , 1台8 P |
台 |
7 |
|
****旅顺西站主要设备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岸电系统设备清单(旅顺站) |
|||||
|
1 |
船舶岸基变频供电系统 |
额定功率: 20 00kVA |
套 |
1 |
|
|
( 1 ) |
电源进线柜 |
KYN28-12 80 0A 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2 ) |
10kV PT柜 |
KYN28-12 |
面 |
1 |
|
|
( 3 ) |
10kV计量柜 |
KYN28-12 |
面 |
|
|
|
( 4 ) |
所用变柜 |
KYN28-12 S C 10-80/10/0.4 |
面 |
1 |
|
|
( 5 ) |
10kV 出 线柜 |
KYN28-12 630A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6 ) |
6.6kV出线PT计量柜 |
KYN28-12 |
面 |
1 |
|
|
( 7 ) |
6.6kV馈线柜 |
KYN28-12 80 0A 含保护装置 |
面 |
1 |
|
|
( 8 ) |
干式移相整流变压器 |
ZTSFGH -2000 -10 / 3*6* 0.6 7 |
台 |
1 |
|
|
( 9 ) |
变频 电源 |
20 00kVA |
套 |
1 |
|
|
( 10 ) |
变频控制柜 |
/ |
台 |
1 |
|
|
( 1 1) |
限流 滤波 柜 |
配套 20 00kVA |
面 |
1 |
|
|
( 1 2) |
中性点电阻柜 |
200欧 |
台 |
1 |
|
|
( 1 3) |
岸电监控柜 |
含 P LC 、服务器、交换机、 U PS 、监控软件支持远程监控 |
面 |
1 |
|
|
( 1 4) |
远程监控系统 |
含监控主机、监控软件通信设备 |
套 |
2 |
|
|
( 1 5) |
隔离变压器 |
S CB 10 -2000 -6.6 /6.6 |
台 |
1 |
|
|
( 1 6) |
交流配电箱 |
AC400V/80k VA |
面 |
1 |
|
|
( 1 7) |
直流屏 |
D C220V 4 0 AH |
面 |
1 |
|
|
( 1 8 ) |
视频监控系统 柜 |
监控主机、交换机、显示器 |
面 |
1 |
|
|
2 |
地上式高压插电 箱 |
1 ×3 50A 插座 IP65 |
组 |
1 |
|
|
3 |
电缆 |
|
|
|
|
|
(1) |
10kV进线动力电缆 |
Z R -YJV22-8.7/10kV-3* 120 mm 2 |
米 |
730 |
|
|
(2) |
6.6kV出线动力电缆 |
Z R -YJV22-6/10kV-3* 95 mm 2 |
米 |
170 |
|
|
(3) |
辅助加热动力电缆 |
YJV22 0.6/1kV 5*10mm 2 |
米 |
165 |
|
|
(4) |
控制电缆 |
ZR-KVVP 450/750V 4*2.5mm 2 |
米 |
165 |
|
|
( 5) |
控制电缆 |
ZR-KVVP 450/750V 4*2.5mm 2 |
米 |
300 |
消防主机接入 |
|
4 |
光缆 |
单模 12芯 |
米 |
**** |
|
|
5 |
岸电视频监控系统 |
4 台室内摄像机,2台室外摄像机,存储设备、接入系统交换机 |
项 |
1 |
|
|
6 |
空调 |
2台1 0P,1 台 5 P |
项 |
1 |
|
附件 2:
投 标 函
致 :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单位:****,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RMB: ¥ 元 )(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报价 承包上述工程 ,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
2.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自愿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容易造成误解事项的权利。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即在 天 (日历天)内竣工。 工程质量达到 的要求。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服从贵方对安全 、 质量 、 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
6.一旦我方中标,贵单位:**** 。
7.我方承诺 : 我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未聘任济****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业务代表。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 手机:
通讯地址 :
日期 : 年 月 日
附件 3: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单位 |
|
|||
|
投标单位:**** |
|
|||
|
项目 名称 |
|
|||
|
投 标报价 |
含税报价 |
|
增值税税率 |
|
|
不含税报价 |
|
|||
|
工程质量等级 |
保证达到 |
|||
|
工期 |
日历天 |
|||
|
备注 |
|
|||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联系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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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甲 方 ( 委托方 ):
乙 方 ( 受托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 有效 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一) 技术 服务的目标: 。
(二)技术 服务的内容:
(三)其他: 无 。
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和要求
第二条 履行地点:****、进度
(一)技术服务地点为: 。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履行地点:****,甲方应通知乙方。
(二)技术服务期限: 。
(三)技术服务进度: 。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 为 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 应当 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和 协作事项:
1. 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
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需求、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技术支持服务。
3. 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并协助、配合乙方完成测试工作。
(二) 甲方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 协作 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1.工作 条件 提供时间及 方式 : 。
2. 协作事项提供时间及方式: 。
(三)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采取第( 1)种方式进行处理:
1.乙方于合同履行完毕后 15 日内返还甲方。
2.由乙方自行销毁。
3.其他(如有): / 。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验收,由甲方出具服务项目的验收证明: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的形式: 。
(二)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 。
(三)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方式: 。
(四)验收时间和地点: 。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技术服务费用(含增值税)大写 元整(小写: ¥ .00 元)(其中不含税价 .00 元,税率 %,增值税 .00 元。)
上述合同费用包含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差旅费等其他经费。
(二)具体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3)种:
1. 一次性支付 / 元,乙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 / 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
2.分期支付: / 元,时间: / 。
/ 元,时间: / 。
3.其他方式: 。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 专用 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发票约定
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
2. 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 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
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 条 知识产权
(一)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双方 确定 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 ,甲方 利用乙方的 技术 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 【 】 所有;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 】所有。
第 七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 甲方 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 付款【 】 %的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达【 】日的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违反本合同约定, 乙方 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标准提供技术服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 %的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达【 】日或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在甲方限期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通过规定程序可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 】天未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 】天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 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
4.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在甲方限期内仍未改正,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甲方合同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
5 . 法律 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四) 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九 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 “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 四) 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 十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 起 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 十 一 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 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同意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双方约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
3.按 照中****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 二) 仲裁、 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 继续 履行本合同未涉 争议 的其他部分。
第十三条 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1.进行工作协调与沟通,促进合同正常执行。
2.及时 反馈相关信息,协助本单位:****。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 十 四 条 合同生效 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二)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 , 乙方执 份 ,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十 五 条 其它约定
( 一)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的技术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二 ) 本 合同 点击查看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 合同 点击查看 具同等法律效力。
( 三) 甲乙双方 应遵守有关 防止 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 四) 双方确定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 术语( 如有),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
(五 )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
3.技术评价报告: /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
6.其他 : / 。
(六)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七)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以下 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