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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招标项目 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 已由 重庆****委员会 以 黔江发改委函 [ 2022 ] 5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 债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桐坪社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新建箱涵
(
规模为
6.0mx5.0m
)
全长约
1028m
;
香山寺路西段新建
d3000雨水管243m
;
香山寺路至马鞍路段新建一条
d3200的雨水管涵长约404m
;
马鞍田水库设置水库挡水工程、溢洪道和放水
(
取水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工程、管网工程等
。
2.3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万元。
2.4 招标范围:****
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图纸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内容。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博宏大厦1幢1-8-1
|
地址: |
重庆****路22号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
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重庆****所****有限公司
|
重庆****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24
|
|
重庆****所****有限公司
|
重庆****行
|
********
|
|
重庆****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有限公司重庆****行
|
3********6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