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卢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5)10号

发布时间:2025-11-18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卢龙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资规 告字 [ 202 5 ] 08

经卢龙县人民政府批准 ,卢龙县****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卢龙县****局   卢龙县 数据和政务服务 局关于印发 <卢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挂牌拍卖)规则 >的通知》(卢资规【20 24 17 ),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挂牌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总地价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 5 10

河北****路东侧

**** 平方米 (合 65 亩)

供电用地

50

1. 00

40%

20 %

1569

314

5 万元或 5 万元的整数倍

建筑高度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4

二、 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信用中国》( http://****)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 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内的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设有底价 )。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获取。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 书( CA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 出让时间安排及网址

挂牌申请期限: 20 25 11 18 日至 202 5 12 22 日;

挂牌报价期限: 202 5 12 15 9:00至202 5 12 24 16: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 5 12 22 15:00;

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 202 5 12 22 17:00;

挂牌 报价网址: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 http://****)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提示), 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宗地挂牌设有底价)。

(二)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须通过招采进宝系统的 “网上竞价”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三) 该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宗地红线内场 平整

根据 卢龙县****局 规划条件通知书》 卢规条字 [202 5 ] 4 ,确定 规划用地性质为 供电 用地, 建筑密度 40%,容积率 1. 0 0,绿地率 ≥20 % ,建筑高度 ≤24米。 新建建筑物退 印三路 道路红线不小于 5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退其余各侧地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它按规划具 体要求执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出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 为准。

)本公告由县****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内容最终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竞买人持有的 数字证书 需与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平台完成 对接

七、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永平大街北侧

联系电话: 033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卢龙 支行

    号: ****7

注: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从其基本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314 万元 ,款项用途注明( 202 5 10 号地竞买保证金 该宗 起始价为( 人民币): **** (大写)(¥ **** 元), 增价幅度为 元或 伍万 元的整数倍 总价增价 )。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2.CA驱动请到招采进宝河北****站下载并正确安装。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竞买人操作手册》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网( http://****

秦皇岛****网( http://****)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

 

                                   卢龙县****局             

                                    202 5 11 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