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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5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及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兴安盟2025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及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工程竣(交)工检测询比采购公告1.采购项目条件本采购项目兴安盟2025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及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安盟****局以《关于兴安盟2025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及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25〕6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税费。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交)工检测询比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21处交通量调查设备;新建1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包括全套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购置安装1套,增设波形护栏100米、路面标线****平方米、标志牌7套;在现有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增设完善安防设施共6处,增设标志牌40套,波形护栏400米,路面标线****平方米。2.2标段内容及划分情况合同包号工程名称:****(元)检测内容2025JDCZJC兴安盟2025年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及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建设工程竣(交)工检测60,000新建21处交通量调查设备;新建1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包括全套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购置安装1套,增设波形护栏100米、路面标线****平方米、标志牌7套;在现有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增设完善安防设施共6处,增设标志牌40套,波形护栏400米,路面标线****平方米。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2.4建设地点:****.5质量要求:提交的各项成果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省****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并在有效期内;最近五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检测工作。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3.3与采购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询比采购。3.5在“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4.采购文件的获取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至****,将接收询比采购电子版文件的邮箱号(需提供个人邮箱,****公司邮箱)和采购项目名称:****(****@http://****),除此之外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资料,采购代理机构:****。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采购人:****。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麗枫酒店(盟公署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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